法律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7年1月3日修订)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安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我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巩固平安系部创建成果,保持我系安全稳定的教学等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的安全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2 目的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我系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正常的教学等工作和师生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和我系的安全稳定,促进我系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健康、安全和谐地发展。 1.3 编制依据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学院和我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4.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涉及我系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政治性活动、传教、传销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伤害、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学生牵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 1.4.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炭疽、伤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等甲类或乙类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酗酒等,以及其他发生在学院内的严重影响我系师生身体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安全事件。 包括学院教学、生活、建筑设施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爆炸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活动安全事故,影响我系和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以及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和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4.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院及我系组织的各类各级别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监考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作弊违规事件等影响考试安全和考生利益的事件。 1.4.5 影响我系以及涉及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除上述四类突发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我系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支部及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作用,依靠全院师生,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危害。发生突发事件后,系党政领导以及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要第一时间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充分依靠广大师生特别是辅导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等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和全系师生群防群控的应对处置工作格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系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法律系应急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系根据学院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部门各班要在系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班要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下制定相应预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班的政治辅导员是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突发事件第一线,积极组织,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防范,积极做好对师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学院和我系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思想教育、协商调解、心理疏导等方法积极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要从制度上、组织上、思想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6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学院对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认定,具体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法律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 长:武建国 李正平 常务副组长: 王宗林 副组长:贾春淼 成 员: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 系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系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并积极上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学院内相关单位的关系,部署和总结我系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律系系办公室(主楼104西)。王宗林为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为副主任。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系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上报学院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系应急领导组;督导、检查各班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由系应急领导组研究决定上报学院应急领导组。 2.3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系应急领导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小组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系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办公室值班电话:3339171 。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我系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部署和系应急领导组直接指挥下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我系社会安全类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学院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2 灾难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党学生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涉及学院的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先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的建议,由系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请示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进行传达有关信息;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各班生活委员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涉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行动;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直接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我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宿舍卫生防疫检查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学院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学生会主席、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安排的统一考试和我系组织的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系应急领导组、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听从学院应急领导组及学院有关部门的安排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系突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指导各班建立健全考试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考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班级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电话:3339171)或者向系应急领导组成员报告,不得延报。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经系急领导组同意后立即报告学院应急领导组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系应急领导组成员和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管是否接到通知,都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主校区主楼西侧集中,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到位,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紧急情况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经请示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预先通知校内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或用对讲机、喊话筒等应急储备工具发布通知,尽最大可能引导、疏散、抢救师生。 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发展态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按规定逐级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问题。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须专人管理,并有严格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按规定逐级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3.1.2 信息报送机制 (1)报送流程 学生、学生党员、班干部→辅导员→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学院职能部门(党办、院办、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院领导 (2)突发事件情况危急,及时拨打急用电话 危急情形 电话 学院急用电话 刑事、治安案件、紧急危难求助 110 保 卫 处 消防科3339119(669119) 治安科3339110(669110) 办公室3339310(668290) 火灾救援、技术援助(如车祸、人员被困)、化学援助(化学物质泄露)、生物援助(病虫害) 119 交通事故处理 122 忻州市人民 医院急诊 2020120 紧急医疗救援 120
法律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7年1月3日修订)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安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我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巩固平安系部创建成果,保持我系安全稳定的教学等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学院的安全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2 目的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我系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正常的教学等工作和师生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和我系的安全稳定,促进我系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健康、安全和谐地发展。
1.3 编制依据
根据《忻州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学院和我系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4.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涉及我系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政治性活动、传教、传销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伤害、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学生牵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等。
1.4.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炭疽、伤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等甲类或乙类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酗酒等,以及其他发生在学院内的严重影响我系师生身体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安全事件。
包括学院教学、生活、建筑设施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爆炸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活动安全事故,影响我系和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以及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和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4.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院及我系组织的各类各级别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监考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作弊违规事件等影响考试安全和考生利益的事件。
1.4.5 影响我系以及涉及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除上述四类突发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我系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支部及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作用,依靠全院师生,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危害。发生突发事件后,系党政领导以及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要第一时间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充分依靠广大师生特别是辅导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等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和全系师生群防群控的应对处置工作格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系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法律系应急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系根据学院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部门各班要在系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班要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下制定相应预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班的政治辅导员是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突发事件第一线,积极组织,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防范,积极做好对师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学院和我系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思想教育、协商调解、心理疏导等方法积极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要从制度上、组织上、思想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6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学院对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认定,具体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法律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组 长:武建国 李正平
常务副组长: 王宗林
副组长:贾春淼
成 员: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
系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系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并积极上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学院内相关单位的关系,部署和总结我系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律系系办公室(主楼104西)。王宗林为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为副主任。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系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上报学院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系应急领导组;督导、检查各班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由系应急领导组研究决定上报学院应急领导组。
2.3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系应急领导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小组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系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办公室值班电话:3339171 。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我系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部署和系应急领导组直接指挥下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我系社会安全类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学院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2 灾难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党学生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涉及学院的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先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的建议,由系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请示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进行传达有关信息;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各班生活委员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涉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行动;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直接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我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指导各班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宿舍卫生防疫检查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学院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2.3.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由王宗林担任,副组长由贾春淼、贾春淼、杜颖君、冯丽、冯毛毛、武晓娟、闫兵、高珊、杨志华、赵芳、李杨广(系学生会主席)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学生会主席、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组成。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安排的统一考试和我系组织的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系应急领导组、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听从学院应急领导组及学院有关部门的安排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系突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指导各班建立健全考试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班开展考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学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向系应急领导组提出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班级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电话:3339171)或者向系应急领导组成员报告,不得延报。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经系急领导组同意后立即报告学院应急领导组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系应急领导组成员和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管是否接到通知,都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主校区主楼西侧集中,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到位,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紧急情况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经请示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预先通知校内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或用对讲机、喊话筒等应急储备工具发布通知,尽最大可能引导、疏散、抢救师生。
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发展态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按规定逐级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问题。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须专人管理,并有严格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按规定逐级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3.1.2 信息报送机制
(1)报送流程
学生、学生党员、班干部→辅导员→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学院职能部门(党办、院办、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院领导
(2)突发事件情况危急,及时拨打急用电话
危急情形
电话
学院急用电话
刑事、治安案件、紧急危难求助
110
保
卫
处
消防科3339119(669119)
治安科3339110(669110)
办公室3339310(668290)
火灾救援、技术援助(如车祸、人员被困)、化学援助(化学物质泄露)、生物援助(病虫害)
119
交通事故处理
122
忻州市人民
医院急诊
2020120
紧急医疗救援
120
(3)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班。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作出处置批示等意见后,及时传达给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有关单位。
(4)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立即书面正式报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班,并按照应急预案和系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对重大事件信息,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的批示等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学院应急领导组及有关部门。
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和损害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系和相关班级已采取的措施;
(4)系内外师生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系应急领导组统一部署下,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班级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班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以及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2.信息发布
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具体负责。我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也无权私自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
4 应急响应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系应急领导组根据上学院应急领导组的正式通知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同时向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系应急领导组组长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组副组长、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4.2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系应急领导组根据学院应急领导组正式通知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系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组副组长、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学院应急领导组及有关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4.3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系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系应急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系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视情况由系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向学院应急领导组及有关部门报告。
4.4 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各班要明确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传输渠道及要求,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等,上报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和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涉及或影响校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系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上报学院请示处理。所有师生员工在应急事件发生后整个过程中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不负责任的信息。
4.5 基本响应程序
4.5.1 基本应急
系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并按照各自负责的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应急启动、抢险救助、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现场应急结束等的程序和要求积极负责地依法按规定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5.2 扩大应急
系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各自的行动程序与要求,并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等要求,积极负责地依法按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各相关应急人员立即按规定职责、程序、方法等要求,积极应对和处置,尽最大可能缩小影响、减小损失,并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视情况由系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学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4.6 指挥与协调
按照学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系工作实际,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应急处置的原则和要求,建立系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和全系师生员工同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应急处置责任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系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各自的职责及相互间的关系,积极履行和完成好各自的职责任务。所有师生必须服从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懈怠。
4.7 新闻报道
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具体负责,我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系应急领导组授权不得自行进行系内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也无权私自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
5 应急结束
系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和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结束(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的决策机制和发布程序。
5.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否结束,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学院决定应急结束后由系应急领导组通知系应急领导办公室宣布。任何班级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决定应急事件自行结束。
5.2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班级和师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系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各班级负责实施。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班级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
6.2 社会救助和保险
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保险工作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6.3 调查和总结
系应急领导组在必要的时候成立突发事件调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可请示学院派请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师生代表等,调查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发展趋势、后果等相关方面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报系应急领导组,同时按规定报学院应急领导组。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系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按照学院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各应急领导组、处置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各班班长、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要保持手机、办公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在学院所在地通讯畅通的情况下,须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接收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班级和个人,除向本班班长、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报告并及时处理外,还要向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分管系领导报告。向学院报送相关信息,由系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照系应急领导组的安排具体负责。
7.2 应急队伍保障
系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班级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投入处置工作。系应急队伍主要由团委、办公室、系学生会各学生党支部等部门和组织的负责人及政治辅导员、师生党员、学生干部组成。各班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凡涉及学生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或每学年调整充实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各班辅导员、团委、系学生会要加强对各年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宿舍舍长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针对性地培养提高他们的组织引导、疏散、防灾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发挥其在应急预防和处置中的积极作用,以确保灾害来临时正确引导学生有序疏散、救助。
7.3 治安保障
系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治安保障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学院保卫处协同保障。遇到重大而危急的突发事件时,经系应急领导组决定,可随机抽调相关教师和学生作为临时治安保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
7.4 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系应急领导组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紧急场所保障工作。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与总务处、学生工作处(部)、武装保卫处(部)等有关单位和其他系积极协同配合,按照学院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紧急避险场所做好安排和落实工作。
7.5 其他保障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系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教育工作。团委、各班级、系学生会要按照上学院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板、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班会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疏导和干预,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8.2 培训
系应急领导组按照学院安排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工作。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各班、院学生会要做好各自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应急队伍的培训。
8.3 演练
8.3.1 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系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我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工作。
8.3.2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预案。
8.3.3 演练要根据实际,按照学院要求,切实把消防、地震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师生员工应急疏散演练作为重点,使师生员工懂得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有序疏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掌握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的常识与技能。
8.4 疏散
系应急领导组根据学院的安排,统一组织、指挥疏散工作。
学生疏散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团委、政治辅导员、学生会负责人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具体组织下认真组织实施,政治辅导员是学生疏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线指挥,靠前指挥。教职工疏散由系应急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秘书负责在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具体组织下认真组织实施。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在系应急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出现必须疏散的情况时,政治辅导员负责组织所在教学场所、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生活场所的学生疏散,系办公室组织教师的疏散,团委、学生会积极协同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在疏散过程中坚持“学生第一”理念和“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学生干部要坚持先人后己的原则。
疏散地点原则上以所在校区的体育场、广场、操场、大门口等空阔区域和抗震等级较高、安全性能较好、可较好地防范可能造成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建筑内系管教室、办公室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地点等为主要疏散地点。
9.附则
9.1本预案未明确规定者一律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9.2本预案由系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9.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