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办法》(晋学位办〔2016〕4号)、《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和教务处有关通知,现将我系2023届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安排如下:
一、 查重工作组
组长:郑晓英 成员:闫宇清 冯毛毛 郭一帆 李春芳
二、检测办法
1、检测工作由教务部统一管理,法律系具体实施,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该系统忻州师范学院系统登录网址:http://xztu.check.cnki.net/或者中国知网官方网址:http://check.cnki.net/pmlc/)进行把关检测;质量抽检评估工作于本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抽检比例为5%,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测查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全部毕业生论文进行全检,检测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20%为合格。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毕业论文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后总文字复制比仍超过20%,本年度不能参加答辩。
3、拟检测毕业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为:完整的毕业论文,从封面到致谢;电子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篇名. docx,如“2017xxxx_张三_篇名. docx”。
4、各位指导教师应自行并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忻州师范学院学委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提高认识,严格把关论文质量,严格合理地控制论文重复率。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向学生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提交检测。
三、进度安排
1、5月17日下午18:00前各班学委将收齐的本班全部论文(切记:论文电子版按规定格式)发送给对应小组的秘书老师邮箱。
2、5月26日工作组公布第一次检测结果。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认真的修改,5月29日中午12:00前将修改后的论文按照规定格式交给学委,学委发送给对应小组的秘书老师邮箱。
3、5月30日公布第二次检测结果。第二次检测通过者,可参加正常答辩。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论文答辩。
四、秘书老师邮箱
第一组:闫宇清(1410660407@qq.com)
第二组:冯毛毛(116697271@qq.com)
第三组:郭一帆(864961983@qq.com)
第四组:李春芳(1258189903@qq.com)
学生
分组
学生名单(共151人)
第一组
38人
杨培栋、王思邈、王斯宇、段金鹏、靳晓宇、张震雷、霍昱呈、李枭坤、景雍涛、宋金鉴、高伟、张学宽、孙振辉、周峰名、袁东东、向辉、王潇然、白雨桐、
李慧、崔禹佳、杨艳、闫宁、崔佳荣、张晓杰、冯佳慧、张杨慧、樊思廷、
李佳云、郭宏霞、郄芝锐、石春慧、张羽、程璐、续捷文、张王佳、李韫斐、
王昱欢、彭焱霏
第二组
37人
赵润静、王钟悦、张晓杨、刘燕丽、成小芳、陈文艳、任智琦、贾旭、毛雨涵、申瑞霞、唐千千、杨黄琳、龚丽洁、张德云张宇晖、郭涵瑜、尹王威、崔巍、
陈坤、何肖鑫、吉刘峰、黄麒瑞、葛志豪、杜锴、王矾毅、王超、江超、林毅、杜鹏、辛明洁、郭梦茹、邢乐、谢文如、赵佳尧、武键、焦姣、赵越
第三组
焦雨欣、陈艳艳、刘嘉仪、王欣怡、石彩霞、王馨瑶、李皓宇、赵瑞芳、
陈佳、赵秦瑞、陈贞羽、程乐、李京遥、胥志双、王晶晶、吴佩颖、高彩丽、
徐指男、刘明珍、成阳、李丽光、崔龙青、梁思影、邓雪琴、方文雯、宋沁朴、赵豆豆、邢正一、和博凯、李子仪、解江涛、王若宇、周渊、赵晨曦、李阳洋、李董军、张哲豪、杨敬尧
第四组
白雪松、黄鸿超、冯周强、杨文博、刘峻麟、孙予晴、胡奕、张格瑜、苟鸿霞、管新冉、黄琪茗、石琳琳、李茜彤、郭佳珍、王泽欣、曹筱迪、宁斐然、药晨冉、郝晓莉、闫志丽、张华夏、杜卓琳、苏蕊、胡千华、张青兰、吴振英、赵靓、
罗俊、安俞齐、苗雅蓉、杜婧茹、宋思琦、吴睿敏、李维、张珂瑜、杜娇、
刘奥怡、梁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