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题论证组
第一组:王高林(组长) 闫 兵 冯 丽 郭一帆(兼秘书)
第二组:武俊山(组长) 艾朝霞 刘燕霞 冯毛毛 秘书:柴畅
第三组:李智利(组长) 杨庆红 彭 波 张振焱 秘书:李一君
第四组:仝其宪(组长) 赖文添 魏燕芳 李春芳 秘书:安涛
第五组:聂莉斌(组长) 李月青 邬晓春 白 丽 秘书:李晓君
二、时间:2023年12月30日8:00—12:00 14:30—16:30
三、地点: 第一组(崇文楼B311教室) 第二组(崇文楼B318教室)
第三组(崇文楼B320教室) 第四组(崇文楼B420教室)
第五组(崇文楼B422教室)
四、开题的目的:检验学生是否具备论文写作的条件。
五、指导教师的职责
学生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论证。指导教师在12月28日前将本组建议不参加开题论证的学生名单及理由报毕业论文领导组,经毕业论文领导组批准,该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开题论证,推迟半年开题,推迟半年论文答辩。
六、开题论证组的职责
(一)审查学生选题的恰当性:是否符合本科法学专业的培养规格,是否能够反映法学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选题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否合适。
(二)审查开题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决定其是否具备论文写作的条件。审查的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是否认识清楚;研究现状的广度、深度是否能支持主要内容的确定;主要内容是否适当,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楚,标题的设计是否规范;研究方法的选择是否与主要内容相适应;主要参考文献是否能反映研究现状及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三)提出意见和建议。1、如果学生的陈述符合上列要求即可通过;2、如果有疑问,论证组可以发问,学生应予以说明。3、如果不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针对性建议,限期修改,报系论文领导组审查。
七、开题论证的程序
1、由学生介绍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完成论文的方法及措施。时间为2分钟。
2、开题论证组提问,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间为5分钟。
八、其他事项
1、学生将开题报告书打印5或6份,开题时按所在开题组教师人数提交论文。提交开题组的开题报告中不要填写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2、开题结束后,各论证小组向领导组提出未通过开题的学生名单,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下次开题。
3、对开题论证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应当和指导老师及时沟通,进一步完善开题报告的内容,为论文撰写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学生的分组情况:
学生
分组
学生名单(共208人)
第一组
42人
(崇文楼B311)
王建佳 杨博雅 杜晓书 严一凡 王锡元 闫虹吉 吴杰 徐向春 王佳宁张欣如 胡文彬 王乙桐 孙浩 王渊 陈少敏 王北北 盛颖 王玉兰 张亚楠 李怡文 石子欣 任思琪 杨东宏 郭晓雅 王菲菲 覃慧贤 刘珊毓 姚洁 徐蕴姝 李洁 董庆楠 张鑫龙 李书玉 王语嫣 范俞婷 田艺榕 王光华 薛婷元 郭濡鸣 崔梦瑶 杨灿煌 张楦若
第二组
(崇文楼B318)
张杉 曹武晴 李梦璇 陈明昕 郭佳楠 张宏庆 孙阳 冯慧楠 张宇 李晓璐 侯云方 郭佳琪 张林茹 杨雁楠 秦莉莎 张淋 刘鹏云 吴金泉 李心丹 曹淑婷 康世楠 刘思垲 李壮壮 宋晓楠 李清华 靳泽敏 王超 刘卓凡 李嘉敏 孙美霞 杨子谦 李明荣 安瑞峰 原煜超 邬文慧 崔亚达 兰家颖 王俊丹 王慧 王诗宇 王佳星 郑维茜
第三组
(崇文楼B320)
薛勇佛 弓红艳 席淳凯 钮鹤林 张潇 贺云舒 张卓阳 宋姿璇 李涛亮周颖 张思雨 强振峰 郭浩璟 程欣茹 吴俊琪 张鑫茹 雷泓 张阿京 马乐融 张晓雨 李雨欣 郝力樱 王余儿 李世雄 张豪 李亚斌 郭凯莉韩欣越 郭富 孙雪春 李晓慧 王芳 吴启月 景白葛 翟金琳 谭咏琪 俞思思 郝少楷 宁雪芳 陈婕妤 艾婷婷 杨春凤
第四组
41人
(崇文楼B420)
秦旭东 高瑞阳 郭慧芋 张宝月 孟祥坤 颜乾 李菁菁 刘美霞 马旭勤李荣 田乐 韩玲 杨舒静 卫怡衡 佘富凯 李静 高超杰 康烨 胡侯婷白家林 许翼 邢泽林 王月萍 曹夏 郭勇 安琪 苗艳龙 胡雪芳 赵艺杨奕文 秦波 杨英超 王楠楠 柳涵宇 杜依洁 任丽静 郭慧舒 张蓉 刘智 张淑琴 张景涵
第五组
(崇文楼B422)
温昌隆 赵婧嫣 滕婉莹 蒲朝霞 孙瑜 黄秀娟 林佳佳 卢烨 李源 段可超 梁凯丽 刘涛 任宏 丁敬 阮郁子 王彤 苏湘钰 李峻屹 周月 李贤辉 张梦婷 孙无忧 陈柏婷 田金霞 谭诗娜 郑碧停 梅璐 向芳 杜宇康 杨雨嘉 苏子祯 郭沛 侯欣蕾 薛佳会 宋佳昕 童行一 廖祉恒 郑韵 宿盛 陈文龙 薛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