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题论证组
第一组:王高林(组长) 刘 鹏 冯 丽 郭一帆秘书:闫宇清
第二组:武俊山(组长) 艾朝霞 刘燕霞 冯毛毛 秘书:安涛
第三组:李智利(组长) 杨庆红 李英杰 张振焱 秘书:李一君
第四组:仝其宪(组长) 赖文添 魏燕芳 李春芳 秘书:柴畅
第五组:郑晓英(组长) 闫 兵 邬晓春 白 丽 秘书:李晓君
二、时间:2024年11月23日8:00—12:00 14:30—16:30
三、地点:第一组(崇文楼B311教室) 第二组(崇文楼B318教室)
第三组(崇文楼B320教室) 第四组(崇文楼B420教室)
第五组(崇文楼B422教室)
四、开题的目的:检验学生是否具备论文写作的条件。
五、指导教师的职责
学生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论证。指导教师在11月20日前将本组建议不参加开题论证的学生名单及理由报毕业论文领导组,经毕业论文领导组批准,该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开题论证,推迟半年开题,推迟半年论文答辩。
六、开题论证组的职责
(一)审查学生选题的恰当性:是否符合本科法学专业的培养规格,是否能够反映法学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选题的广度、深度和难度是否合适。
(二)审查开题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决定其是否具备论文写作的条件。审查的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是否认识清楚;研究现状的广度、深度是否能支持主要内容的确定;主要内容是否适当,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楚,标题的设计是否规范;研究方法的选择是否与主要内容相适应;主要参考文献是否能反映研究现状及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三)提出意见和建议。1、如果学生的陈述符合上列要求即可通过;2、如果有疑问,论证组可以发问,学生应予以说明。3、如果不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针对性建议,限期修改,报系论文领导组审查。
七、开题论证的程序
1、由学生介绍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完成论文的方法及措施。时间为2分钟。
2、开题论证组提问,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间为5分钟。
八、其他事项
1、学生将开题报告书打印5份,开题时按所在开题组教师人数提交论文。提交开题组的开题报告中不要填写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2、开题结束后,各论证小组向领导组提出未通过开题的学生名单,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下次开题。
3、对开题论证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应当和指导老师及时沟通,进一步完善开题报告的内容,为论文撰写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学生的分组情况:
学生
分组
学生名单(共197人)
第一组
39人
(崇文楼B311)
刘世浩冯锦伟王文凯刘睿宇王闻震张浩杰武子豪刘宣劭
杨勇琪刘涛罗一童高澍伟邢宇彬李志鹏张锦涛代边卫刘晋豫祁国栋张博露徐永泰杨锦琳封瑞祥郭俊飞翟傲鹏赵捷段正元
李茁郁宋佳伟胡瑞超陈哲旭梁瑞星郭鑫宇王禾睿武华楠何涛
王宇贾居翰尹鸿哲智宇骞
第二组
40人
(崇文楼B318)
李云凯张鹏飞张如意张涛齐德权宋俊文薛菲菲高心怡武科蓉李博雅邓朝之李涵哲李奇李益钢李传钰范灵辉黄浩刘婉灿高蕊闫炎王熙凯梁正高晓鹏赵伟刘允占逸俊孙海博杨新宇刘子慧张悦邢候齐杨昭刘志永许钊琛吴钊泽李乃成刘以诺鲁豪陶逸凡陈子钰
第三组
(崇文楼B320)
朱栢稹张媛媛常若彤李志娟田红艳任贺英冯雨晨苗微璐胡芮
范彦君李沛珊白云聂文慧王子茹张雅妮祝嘉珂王乐乐秦一玺刘馨月崔灿梁蓉王钦邱芷汀李慧倩冯康妮李晓娟史瑞玲李锦钰张真祯刘益彤王珂林月晰陈艺佳胡欣王昕边怡王雅安
檀思盈李佳瑶张文婷
第四组
(崇文楼B420)
张晨娟王艺颖张淋晶陈一凡于芳丽胡佳艺孙芳奇刘贤婷白书航王泽梅武炎溪齐硕刘燕茹祝钊孔李丽燕薛佳钰范依萍候梦娜白雪婷徐金琳李怡静崔纳榕景子杰赵洁赵文琪王婉如
程梦琪许静漪周涛马丁懿李紫薇曳宇岳欣欣李霞
李佳宁杨一帆潘佳琪党圆侯晓玲
第五组
(崇文楼B422)
卫潇马瑶茹李慧敏高娜乔雅洁刘亚坤唐欣悦尹可琦叶殷琦曾靖朱琴龙倩弓妙诗蔡欣霖赵豆豆郑昱洁方婉婷乐诗丽高翠霏陈丽王璐吴静 姚婧解瑞洁杨璐溪刘雅芳兰婧刘芙蓉王劭玮乔宇轩杨茹李彩彩常秋雪谢梦琦周思怡姚芸静周美娟王一瑾 李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