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党政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系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本系党务、教学行政事务工作。 第二条 负责本系行政教学、党总支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做好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 第三条 协助主要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政、系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第四条 督促检查系级层面决定事项及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且汇报。 第五条 协助系领导同志组织学院的重要活动、处理突发和重大事件。 第六条 做好上传下达,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有关重要情况及时向系领导报告。 第七条 负责信息工作,向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建议,向部门或有关人员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 妥善保管系及办公室的印章,非经系领导同意,不得使用系印章。 第九条 及时送达学院文件,整理、保管院系有关重要资料和文件并归档。 第十条 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系管教室的清洁卫生和计算机、电话的清洁卫生、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 做好财务预算和决算,本系教职工劳务费核算造表以及涉及全系的财务报销。对涉及教师本人或由其他部门人员财务报销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二条 具体实施本系行政类事项公开。 第十三条 安排做好系主要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协调做好其他领导同志交付各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工作。
法律系党政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系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本系党务、教学行政事务工作。
第二条 负责本系行政教学、党总支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做好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
第三条 协助主要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政、系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第四条 督促检查系级层面决定事项及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且汇报。
第五条 协助系领导同志组织学院的重要活动、处理突发和重大事件。
第六条 做好上传下达,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有关重要情况及时向系领导报告。
第七条 负责信息工作,向领导反映情况,提供建议,向部门或有关人员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 妥善保管系及办公室的印章,非经系领导同意,不得使用系印章。
第九条 及时送达学院文件,整理、保管院系有关重要资料和文件并归档。
第十条 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系管教室的清洁卫生和计算机、电话的清洁卫生、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 做好财务预算和决算,本系教职工劳务费核算造表以及涉及全系的财务报销。对涉及教师本人或由其他部门人员财务报销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二条 具体实施本系行政类事项公开。
第十三条 安排做好系主要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协调做好其他领导同志交付各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