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2016年10月26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系卫生责任区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系卫生责任区为各办公场所、系管教室和学院分配的卫生责任区。 第三条 责任区内要经常保持地面无痰迹,杂物和污水,墙面无污迹和尘土,玻璃光洁,明亮。 第四条 责任区卫生由系团委、学生分会安排部署学生轮流打扫,轮流值日,责任到人。倡导教职工积极参加学生卫生清扫活动。 第五条 值日学生每日至少集中清扫一次,全天保持卫生,期中期末考试和学院、我系重大活动期间每日清扫两次。 第六条 值日由专人分负责。系团委和学生分会安排学生干部每日进行巡视,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系领导不定期专项巡视。 第七条 所有师生都有维护责任区卫生,劝阻破坏卫生的不良行为的义务,系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系办监督检查。 第八条 一学期内第一次检查考核为差等者,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检查考核为差等者给予系内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考核为差等者或无故不参加值日的人,劳动课为不及格,不得学分,思想品德评定为不合格。 第九条 一学期内检查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优等者,学年思想品德评定提高一个等次,并授予系劳动卫生模范称号。 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法律系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律系卫生责任区管理流程图
法律系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2016年10月26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系卫生责任区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系卫生责任区为各办公场所、系管教室和学院分配的卫生责任区。
第三条 责任区内要经常保持地面无痰迹,杂物和污水,墙面无污迹和尘土,玻璃光洁,明亮。
第四条 责任区卫生由系团委、学生分会安排部署学生轮流打扫,轮流值日,责任到人。倡导教职工积极参加学生卫生清扫活动。
第五条 值日学生每日至少集中清扫一次,全天保持卫生,期中期末考试和学院、我系重大活动期间每日清扫两次。
第六条 值日由专人分负责。系团委和学生分会安排学生干部每日进行巡视,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系领导不定期专项巡视。
第七条 所有师生都有维护责任区卫生,劝阻破坏卫生的不良行为的义务,系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系办监督检查。
第八条 一学期内第一次检查考核为差等者,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检查考核为差等者给予系内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考核为差等者或无故不参加值日的人,劳动课为不及格,不得学分,思想品德评定为不合格。
第九条 一学期内检查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优等者,学年思想品德评定提高一个等次,并授予系劳动卫生模范称号。
第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法律系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律系卫生责任区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