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行政公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系公文管理工作,根据《忻州师范学院公文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处理办法。 一、公文种类 1、学院类公文,包括“中共忻州师院委员会文件”、“忻州师范学院文件”、“中共忻州师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忻州师范学院便函”、“忻州师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文件”、“忻州师院工会委员会文件”、“忻州师院组织部文件”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文件等。 2、本系类公文。涉及我系教学行政、学生管理、科研、专业建设、安全稳定等各类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简报等。 二、公文管理 本系公文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具体为: 1、以学院级别下发的文件、本系各项规章制度由系办公室进行管理。 2、学院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根据文件涉及事项性质分别交付本系分管系领导、教学秘书、政治辅导员、团委书记、工会组长等进行审阅管理,其中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以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同时在系办公室留存一份。“ 3、本系系办公室、团委、各班下发的决定、通知由各自己部门管理。 三、收文处理 1、电子化办公文件的签收报送: 学院下发的电子化文件,系办公室接收后依据事项内容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分送至系领导或有关人员审阅,其中涉及重要事项的文件报主要领导;特别重大的事项内容学院文件同时附纸质文件报主要领导审阅。 2、纸质文件的签收报送: 学院下发的纸质文件,系办公室接收后依据事项内容分送系领导或有关人员审阅,其中涉及重要事项的文件报主要领导;特别重大的事项内容的,纸质文件报主要领导审阅。 重大事项内容的纸质文件由系办公室专人填写《法律系文件传阅卡》,并留档。 3、批办、承办: 对系主要领导做出批示的文件,要及时归口落实。系办公室负责督查。 4、立卷归档: 收文经过上述程序办理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四、发文处理 1、拟稿: 各类公文由各职责部门或有关人员归口负责草拟。 2、核稿: 文件草稿在送呈系领导审阅。 3、留存: 已核稿决定印发的文稿,由文件起草部门或有关人员将电子版自行留存,其中涉及全系重大事项内容的文稿将电子版报送系办公室备案。 4、签发: 根据事项内容涉及的性质范围归口由各分管系领导签发,其中涉及重大事项内容的文件必须经系主要领导签发。 5、用印: 文件加盖章后产生效力。用印前,公文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后方可用印。用印人员要登记好用印情况。 五、本制度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法律系发文流程图
法律系行政公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系公文管理工作,根据《忻州师范学院公文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处理办法。
一、公文种类
1、学院类公文,包括“中共忻州师院委员会文件”、“忻州师范学院文件”、“中共忻州师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忻州师范学院便函”、“忻州师院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文件”、“忻州师院工会委员会文件”、“忻州师院组织部文件”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文件等。
2、本系类公文。涉及我系教学行政、学生管理、科研、专业建设、安全稳定等各类规章制度、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简报等。
二、公文管理
本系公文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具体为:
1、以学院级别下发的文件、本系各项规章制度由系办公室进行管理。
2、学院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根据文件涉及事项性质分别交付本系分管系领导、教学秘书、政治辅导员、团委书记、工会组长等进行审阅管理,其中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以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同时在系办公室留存一份。“
3、本系系办公室、团委、各班下发的决定、通知由各自己部门管理。
三、收文处理
1、电子化办公文件的签收报送:
学院下发的电子化文件,系办公室接收后依据事项内容通过QQ群、微信等方式分送至系领导或有关人员审阅,其中涉及重要事项的文件报主要领导;特别重大的事项内容学院文件同时附纸质文件报主要领导审阅。
2、纸质文件的签收报送:
学院下发的纸质文件,系办公室接收后依据事项内容分送系领导或有关人员审阅,其中涉及重要事项的文件报主要领导;特别重大的事项内容的,纸质文件报主要领导审阅。
重大事项内容的纸质文件由系办公室专人填写《法律系文件传阅卡》,并留档。
3、批办、承办:
对系主要领导做出批示的文件,要及时归口落实。系办公室负责督查。
4、立卷归档:
收文经过上述程序办理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四、发文处理
1、拟稿:
各类公文由各职责部门或有关人员归口负责草拟。
2、核稿:
文件草稿在送呈系领导审阅。
3、留存:
已核稿决定印发的文稿,由文件起草部门或有关人员将电子版自行留存,其中涉及全系重大事项内容的文稿将电子版报送系办公室备案。
4、签发:
根据事项内容涉及的性质范围归口由各分管系领导签发,其中涉及重大事项内容的文件必须经系主要领导签发。
5、用印:
文件加盖章后产生效力。用印前,公文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后方可用印。用印人员要登记好用印情况。
五、本制度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法律系发文流程图